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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市农业林业局组织全市各镇(街道)农办主任和5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在温岭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召开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议由市农业林业局副局长陈圣云主持,局长潘文华作重要讲话。同时会议还邀请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和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员参加。 会上,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作了《转变观念 完善管理 健全制度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典型介绍。温岭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2年8月,拥有社员88户,入股资金300万元。近年来,该合作社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从组织制度、工商登记、利益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逐项进行提高规范,合作社从一个粗放型、不规范的农民组织逐步得到完善提高,对组织化、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使广大社员从旧的传统生产方式逐步转向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合作社相继被确定市级示范性合作社、省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部试点合作社。 在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作典型介绍后,市农业林业局潘文华局长对其主要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结合今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首先,他回顾总结了近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我市从2000年下半年创办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到目前全市有合作社59家,入社社员2523户,入社股金达到3100多万元,带动农户32500户,销售收入近6亿元。合作社制定了示范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入退社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各级政府、广大干部农民对合作社本质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形成了支持合作社就是支持农业、支持农民的理念。在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促进下,全市农业产业化有了很大的提升,农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 他指出,当前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已经刻不容缓,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合作社逐步形成依法设立、股权科学、管理民主、运行规范的机制,同时也是贯彻实施省《条例》的具体体现,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真正发挥专业合作的作用,保护农民的利益。同时今年我市确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年,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合作社发展壮大,按照省农业厅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分别要从依法工商登记、完善章程制度、推进民主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强化统一服务、健全财务分配、提升运行质量等全面加以规范建设。 他还提出了今年我市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具体目标。今年下半年全市要完成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家,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培育15家产业优势突出、运行机制规范、经营绩效显著、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农户带动力强的龙头型示范性合作社。 最后,潘文华局长就如何做好规范化建设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面临着难得机遇,《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关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规条例都相继出台,法律政策环境大为好转,农民、合作社积极性高涨。他要求广大农业战线干部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历史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作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来抓。各镇(街道)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温政发[2005]11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发展规划,按照“分类排序、先优后差、逐步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今明两年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合作知识、产销运作、民主管理、财务会计等业务培训。对列入规范化建设发展规划的合作社,要根据其组建情况和发展趋势,逐个分析提出具体的规范内容,帮助其规范发展。要积极在资金、税收、用地、供水、供电、科技、人才等方面,为合作社创造条件,帮助合作社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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