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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头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落实农村各项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强化激励机制,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05年开始对各村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实施年度考核,为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具体考核细则分十项内容,即:(1)出纳任职情况,村副级以上干部不得兼任出纳;(2)出纳员职责;(3)审批制度;(4)银行开户、印鉴分开保管;(5)制度执行;(6)审计与监督;(7)村务公开明确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将收支情况在公开栏中公开;(8)民主决策;(9)当年财务工作无上访;(10)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断壮大等。 (石桥头镇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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